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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法上的阻却违法
引用本文:倪受彬.试论民法上的阻却违法[J].政治与法律,1997(4).
作者姓名:倪受彬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摘    要:一般而言,民事主体对因自己过错而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对某一违法行为,如果立法者或司法人员不顾该行为的动机、结果等情势,仅仅根据其表面上的违法性而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则有可能造成不公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学上确立了“阻却违法”的概念。民事行为违法性的阻却,是指在实际生活中民事主体对某项义务的违反或行使权利而造成他人损害,似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对这种行为,法律赋予其作为或不作为的合法根据或理由,足以抵消其表面上的违法性,从而不认为它是违法行为。由于合同是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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