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花季女死囚的泣血告白 |
| |
引用本文: | 吴金鹏.个花季女死囚的泣血告白[J].特区法坛,2004(3):45-48. |
| |
作者姓名: | 吴金鹏 |
| |
摘 要: | 2003年1月21日凌晨二时许,信阳市三五八中学的校园内,半杯硫酸毁掉两位如花似玉少女的前程和各自家庭的幸福。17岁的被害人张钰头面部被女同学马娟泼上硫酸后,左耳脱落,耳孔闭合,双眼睁不开闭不合,整个面部重度毁容。为治疗烧伤,张钰的家倾其所有,债台高筑,她的父母和奶奶为此几乎精神崩溃。泼硫酸的马娟自然也为自己泼出的半杯硫酸而付出最沉重代价。2003年10月14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马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期间,马娟交给二审法院一份泣血告白。
|
关 键 词: | 信阳市 青少年犯罪 犯罪事实 犯罪原因 马娟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