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发者额部面容上限划分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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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清泉,刘卫东,李向明,贾志强,高红梅.脱发者额部面容上限划分的探讨[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5,20(5):262-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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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清泉 刘卫东 李向明 贾志强 高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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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公安局 山西吕梁033200
(李清泉,刘卫东,李向明,贾志强),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公安局 山西吕梁033200(高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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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说明中规定:“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口唇部、颏部、颊部、腮部、咬肌部和耳廓。”由于前额范围受自然脱发的影响,其发际范围会增高。有的脱发者的“发际”会增高至头顶部。所以有必要对额部面容上限进行划分。额部最客观的体表标志是额纹,额纹在三十岁以下的年青人中不会自然显现,但当用抬眉上视的方式让额肌收缩时,额部就会出现横行的额纹。本文用额纹作为基线。1对象与方法1.1对象270位无脱发20~60岁间不同年龄段的男女自愿者,进行额纹距发际测量,男性198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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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人类学 额部 面容划分 |
文章编号: | 1001-5728(2005)05-0262-01 |
修稿时间: | 2004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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