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驰名商标是侵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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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翁东劲.为什么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驰名商标是侵权行为[J].知识产权,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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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东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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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不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杭州市场上查获一种葡萄酒,这种酒的外包装的正面和两侧的图形、文字以及色彩与某卷烟上的驰名商标(该商标已在我国注册)极为相似,就连封口上印的商标也与该卷烟封口近似。对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生产企业按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查处。有人问:葡萄酒和卷烟不是类似商品,为什么将他人的驰名商标用于非类似商品上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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