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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的权力“经营术”
作者姓名:刘希平
摘    要:正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虽级别不高,却将手中的权力"经营"得出神入化,任职十年受贿上千万元,成了当地"小官巨腐"的典型。2011年11月,时年48岁的他,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一审查明,2002年至2011年,李伟明在任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天河区文化局局长和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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