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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行政收费设定主体及权限界定
作者姓名:
金玉
作者单位: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摘 要:
行政收费设定权混乱,主要是行政收费设定主体及权限界定不清引起的,必须对行政收费设定权进行规范,界定权力的主体及权限,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全部的收费设定权,国务院在有法律授权时可以设定全国性的一般收费项目,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设定地方性收费项目,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没有行政收费设定权。
关 键 词:
行政收费设定权
权限
法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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