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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项下香港居民如何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
作者姓名:左军  Liao  Zhenyun(译)
作者单位:[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登记指导处处长 [2]不详
摘    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组织管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和监督管理;三是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查处违法行为;四是组织合同、广告监管和商标注册及管理工作。

关 键 词:CEPA  香港居民  个体工商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  申请材料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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