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至2007年,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同步换届选举。为适应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需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修改了《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其中“确定正式候选人可采用预选”“、代表候选人应与选民见面”两大亮点彰显阳光选举之要义。一直以来,各地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代表候选人多由组织推荐,存在“钦定”现象。选民不认识、不了解的候选人当代表,这客观上造成选民不认识代表、代表不代表选民的现象,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受到影响。在这种状况下“,需要自己认可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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