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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土地资源罪刍议
作者姓名:姜爱林  欧阳春青
作者单位: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姜爱林),湖北省土地管理局(欧阳春青)
摘    要:土地对人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没有土地就没有人类;没有土地就没有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保护土地资源,就成为土地管理法规的一项基本任务,不仅如此,保护土地资源同时也应当是刑事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及有关刑事法规尚未将破坏土地资源的犯罪纳入其运行的范畴,我们认为,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合理地利用和开发土地,我国刑法应当规定破坏土地资源的犯罪。下面,我们拟就破坏土地资源犯罪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期对土地管理实践中惩罚犯罪和完善我国刑法体系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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