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夺子的法律大战 |
| |
引用本文: | 赵晓秋.明星夺子的法律大战[J].法律与生活,2011(1):22-22. |
| |
作者姓名: | 赵晓秋 |
| |
作者单位: |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
| |
摘 要: | 贾静雯跨洋争女
2009年4月,台湾艺人贾静雯的女儿梧桐妹被丈夫孙志浩带到美国洛杉矶定居。为了能将女儿夺回身边,贾静雯半年不与孙志浩见面,随后以美国法律“夫妻没有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可申请离婚”为由申请离婚,并于2009年12月胜诉。
|
关 键 词: | 美国法律 2009年 明星 贾静雯 共同生活 洛杉矶 女儿 离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