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正名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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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房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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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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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正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查清举报失实后,主动为被举报的当事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对于需要正名的当事人,检察机关可以为他提供三个层次的法律帮助:其一,向本人进行通报,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新轻装上阵;其二,向当事人的上级领导机关进行通报,让领导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放心地提拔、使用;其三,召开“举报调查通报会”,向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在群众当中为当事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可以说,正名制度切实为无辜者撑起了保护伞。但由于该制度实行的时间不长,尚乏先例可循,加之有人对实行该制度尚存疑虑,担心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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