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赡养义务 丧偶女婿亦有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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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兆利.履行赡养义务 丧偶女婿亦有继承权[J].山东人大工作,2007(5):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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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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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某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产纠纷案件。案中,原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父亲去世后,其父在老家建有两间草房由被告借用管理。被告在使用管理该两间住房时曾将草房维修改建成两间瓦房。2004年3月份,原告回家时告诉被告他将回老家居住,要求被告让出该住房.遭到被告拒绝.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被告侵权为由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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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 农村 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 被告 原告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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