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随着各地再就业工程的实施,许多下岗职工重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其中一大部分成为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员工。但是,由于这些职工下岗后急于找工作再就业,在签订就业合同时往往委曲求全,陷入签约误区,吃亏上当,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笔者在此建议,再就业者与用工单位签约时一定要谨慎,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与用工单位签订有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一定要按照劳动法要求,明确自己与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付出劳动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再就业签约中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再就业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常见的几种就业陷阱加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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