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家庭承包经营户的诉讼法律地位
作者姓名:李小军
摘    要:家庭承包经营户是一个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特殊民事主体。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应该以谁为诉讼主体,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十分混乱。有的以户主为诉讼主体,有的将家庭承包经营户作为诉讼主体,有的将家庭所有成员列为共同诉讼人,不一而足。

关 键 词:承包经营户  诉讼主体  家庭  法律地位  土地承包经营权  共同诉讼人  民事主体  现行法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