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版权法定赔偿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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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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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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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美国版权法定赔偿的裁决中,一些非商业用户被施以巨额法定赔偿,而另一些侵犯音乐专辑著作权的大公司却被裁定较少的法定赔偿.前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陪审团考虑法定赔偿的社会警示作用;后者主要是因为音乐专辑作为编辑作品,其所有组成部分被当作一部作品来计算赔偿额.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时所考虑的Williams案检验标准、Gore案检验标准和Philip Morris案检验标准实则是惩罚性赔偿检验标准.UMG案检验标准作为法定赔偿检验标准,明显减少了惩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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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版权 作品 法定赔偿 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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