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孔子对郑、晋颁布成文法的不同态度看孔子的礼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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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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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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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孔子对郑、晋两国先后"铸刑书"、"铸刑鼎"的不同态度对比,可以看出孔子的礼法观。孔子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非常重要,并以此为标准来衡量为政的好与坏。孔子认为,郑子产"铸刑书"是为维护礼制,应该得到赞赏,而晋荀寅"铸刑鼎"是为私利,理应批判。孔子的礼法观是以礼为主,以法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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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孔子 子产 郑国 铸刑书 铸刑鼎 礼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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