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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指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第一审法院的批复
摘    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7)鲁法(研)第133号《关于指定青岛市、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指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区内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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