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行政法人论
引用本文:熊文钊.行政法人论[J].法学,1988(4).
作者姓名:熊文钊
摘    要:任何法律关系都需通过当事人的活动来实现,没有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承担主体,该法律关系也就不可能成立.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行政法关系也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才能成立.本文试就行政法关系的当事人——行政法人的有关问题谈点不成熟的认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