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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违约变更专业,应退还学生所交学杂费
引用本文:郑德伟.学校违约变更专业,应退还学生所交学杂费[J].青少年与法,2009(6):28-28.
作者姓名:郑德伟
作者单位:重庆
摘    要:案情简介 鲁先惠(化名),女,18岁,重庆市某区人.高中毕业后选择了学速录专业技术。2008年7月27日。抱着学习速录专业的渴望,鲁先惠与重庆某某计算机专修学校(简称计算机学校)签订《入学及就业安置合同书》。

关 键 词:专修学校  学杂费  违约  学生  退还  案情简介  专业技术  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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