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入法”步入立法万能的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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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然玉.“良知入法”步入立法万能的误区[J].浙江人大,2012(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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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然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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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宁乡县法院院长表示,建设良序社会要靠良心保障,提议把良知写入法律总则。众所周知,法律拥有强制力确保权威,故而通常意义上,"纳入法律"意味着必须遵守。另一方面,法律也有"倡导"的一面,许多抽象的理念式规定,不时出现在法律文本内。"良知"是否能以倡导性条文的方式入法,与倡导性条文本身该否存在,并不是什么重合的命题。但现实中,很多人恰以反对"倡导性法条"的逻辑,来批驳"良知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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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倡导性 立法 法律文本 法院院长 宁乡县 万能 强制力 良序 湖南 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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