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权及其行使——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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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戚进松.建设工程优先权及其行使——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解读[J].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4(6):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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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戚进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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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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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一直是民法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通过比较分析,该条所规定权利的性质实为建设工程优先权,并有其构成要件、实行方式、与抵押权竞合及与消费者权利冲突时的处理办法等问题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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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优先权 《合同法》 行使 适用 竞合 抵押权 民法学 理解 解读 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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