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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委会办事机构改革初探
引用本文:李卫平,刘飞龙.基层检委会办事机构改革初探[J].中国检察官,2001(5):29-29,25.
作者姓名:李卫平  刘飞龙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 (李卫平),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刘飞龙)
摘    要:基层检委会办事机构作为检察委员会制度运转的协调中心,是基层检委会工作的枢纽,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检委会议事效率和议事水平。然而,在基层检察机关中检委会的办事机构却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办事机构运转不协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检委会职能的发挥。 为改进办事机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笔者认为,基层检察机关可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内部咨询

关 键 词:检委会  办事机构  基层检察机关  检察委员会制度  健全  不协调  职能  到位  直接影响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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