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干部重新当选村干部要有严格规定 |
| |
作者单位: | 汝南县纪委办公室 |
| |
摘 要: | 在某地不久前进行的村委换届选举中,一些过去因犯错误而被处理过的农村基层干部,包括个别被开除党籍不久的干部,竟在处理决定有效期内被选为村委干部,有的还担任村委会主任等重要职务。经过调查发现,这些人当中,除少数属于偶尔失足、在群众中确有威信者外,大多数被选任都属不正常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族势力。目前在农村一些地方,家族意识还比较浓厚。因而,在选举中就出现谁的家族势力大谁就当村官的现象。二是恶人拉票。一些被处理的干部原来就横行一方,有一帮“小兄弟”,有的甚至已经成为村霸,在选举中往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