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2007年10月出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这一论断.既是对当下中国立法现状的基本评判.也意味着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既定的五年立法目标.此时.不由使人想起九届全国人大谢幕时的“大考鉴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言犹在耳.时光已倏然走过五年。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为中国社会究竟带来了什么?仅仅两个字的变动。包含了多少丰富的内涵?又发生了多少深刻的变迁?这是书写中国当代法治史无法绕开的一段关键时期。在新一届人大接班之际.我们试图穿越时间隧道,重返历史现场,追忆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掬起那些回味无穷的碎片,清点五年时光所留下的立法财富.捕捉立法背后的精神脉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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