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9月,《新闻周刊》刊登了记者唐建光的一篇文章———个体恐怖犯罪威胁中国社会。在该篇文章中,首次使用了“个体恐怖犯罪”这个术语。所谓个体恐怖犯罪,是指那种没有政治目的,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恐怖气氛和社会恐慌的个体犯罪。这种犯罪可以使人联想到很多震惊中外的画面:云南大学学生马家爵轻松杀死四位同班同学;河南驻马店人杨新海几年间流窜豫、皖、冀等地,杀死67人的一桩桩灭门惨案;大连人张丕林一手炮制的北航空难毁掉了一架飞机和112名乘客的生命;心理变态的河北石家庄人靳如超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系列爆炸案,造成108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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