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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社会产生犯罪现象的根源
作者姓名:肖剑鸣
摘    要:我国犯罪学界普遍把“犯罪现象在人类社会中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而是一个历史范畴”冠以马克思主义犯罪观,言之凿凿地誉为我国犯罪学的主要理论支柱,这从本体犯罪学意义的犯罪形态起源及演化规律来看很有必要辨析、评议、细斟。人类社会产生犯罪的根源是罪因系统的核心问题,也是整个犯罪学的理论基石,自从“私有制是人类社会产生犯罪总根源”的观点似已成为我国犯罪学界占据“正统”地位的“定论”之后,对于原始社会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究竟是否存在犯罪现象,很少有人问津,该领域似乎至今仍是一片人迹罕至的冰川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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