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公民一词取代此前特许状中的臣民一词,开始被写入部分殖民地新制定的州宪法之中,从而开启了殖民者在法律身份上由臣民转变为公民的历史进程。但是这种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渐进缓慢的。对于正在与英国决裂的殖民者而言,虽然他们已意识到自己不再是臣民、并刻意避免使用臣民的称谓,但他们似乎还无法一下子彻底抛弃臣民之语的使用;与此同时,他们虽然也已经认识到自己正在成为一名逐渐成形的新政体的公民,并有意地使用公民一词,但似乎一时还无法完全在法律思维和语言上为公民用语找到合适的位置。恰值这旧去新来的档口,制宪者们在各州宪法中频繁地运用居民、人民、自由人、不动产所有者等旧有法律资源中的其他身份词汇来填补空缺,架起了臣民向公民过渡的桥梁。在此过程中,臣民概念逐渐褪去了原有的君主制色彩,而公民概念本身则发生裂变,催生了具有精英主义和民主主义两种不同倾向的公民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