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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物权法定之缓和
作者姓名:佘俊臣  李风
作者单位:1. 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215021
2.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无锡,215400
摘    要:物权法定原则的设立有历史的、经济的及基于物权自身性质的特殊性等原因,但如严守物权法定原则而导致阻碍社会发展之结果,则我们应如何面对物权法定?

关 键 词:物权法定  习惯法  法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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