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应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职能作用——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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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扬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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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53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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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大应在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上更加关注民生;在审议通过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时,更加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中,更加注重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在依法行使监管权中,重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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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 民生 十七届五中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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