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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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18年5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应勇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市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市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立法后评估、清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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