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新刑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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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白样、王冬梅、张金环在《浅述新刑法补充、修订部分的实践意义卜文中认为:一、新刑法补充规定了一些原来未作专门规定而实践中危害十分严重的犯罪形式。如第12O条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第125条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和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等。这些规定充分贯彻了中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的方针,将对此类犯罪分子产生极强的震慑力。二、新刑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发生在金融、证券科贸、知识产权、市场管理、公司、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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