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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豁免中的规制性冲突及其解决——以证券市场为例
作者姓名:彭岳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外国公司境内上市融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以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为视角”(09YJC8200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南京大学985工程三期项目资助
摘    要:如何解决规制性法律之间的冲突是反垄断豁免的一大难题。当前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优先顺位之争不具可操作性。法院应依据《反垄断法》第15条的规定处理规制性冲突。对于第15条所列明的目标,应引入比例原则,补足手段必要性这一要件。对于其他法律所列明的目标,应借鉴美国关于证券市场反垄断豁免的做法,引入比较优势原则,通过积极审查标准处理规制性冲突。

关 键 词:反垄断豁免  规制性冲突  比例原则  积极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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