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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抢人法不容
引用本文:赵静.法庭抢人法不容[J].江淮法治,2006(4).
作者姓名:赵静
摘    要:2005年12月2日下午,霍邱法院城郊法庭发生一起庭前抢人事件。一离婚案件被告人和亲属数十人在法庭内公开哄闹,对原告进行抢拉,企图在庭前将原告抢走。鉴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法庭对3名为首者当场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原告朱某与被告张某系夫妻,两人共有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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