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找人民调解员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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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乐颖.有纠纷,找人民调解员去![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1(3):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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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乐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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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据统计,近5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直接调解、协助基层人民政府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904万余件.调解成功2795万余件.调结率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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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员 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组织 基层人民政府 法制化 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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