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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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侃.关于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其处置对策[J].法治研究,2012(12):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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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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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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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访制度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法律性。信访权利属于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混合体。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制度变革和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而信访制度设计缺陷、信访功能错位变异,司法公正缺失,整个社会法制意识淡薄、政府执政责任不担是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泉涌如潮的制度性根源。为此,有必要统一信访法制,制定统一的信访法,构建隶属于人大常委会的各级信访法院,改革司法制度,调整权利设置,加强法治宣传,建树法律秩序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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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访制度 权利救济型 成因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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