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政治共同体“安身立命”的根本依据——兼论传统中国“国宪”研究的现代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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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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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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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法治中国化研究基金项目”课题成果之一.谨向指导本文写作的范忠信教授、陈景良教授和启发本文写作的刘茂林教授等师长致谢;惟文责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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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近现代宪法定义并不能概括人类有政治社会生活以来所有国宪或宪法现象。纵观人类政治史,任何民族的政治共同体都有宪法,宪法实为组织政治共同体的基本规则。若进一步对古典时代中西法律传统中的宪法现象加以抽绎,我们可以将宪法界定为政治共同体安身立命的根本依据。华夏文化政治共同体安身立命的根本依据就是传统中国的国宪,深入认识这一国宪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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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政治共同体 安身立命 传统国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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