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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决被告人为后归案同案人翻供应如何认定
作者姓名:刘源远  李青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7年10月份,刘某锋因涉嫌教唆他人盗窃与自己同业竞争人丁某的价值2000元的牙医用直角慢速手机头被某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移送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宣告刘某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后,刘某锋的姐姐刘某含为了让其逃避法律制裁,多次找到受刘某锋指使实箍盗窃作案的同案人李某某、

关 键 词:一审判决  被告人  供应  盗窃罪  同业竞争  开庭审理  行为构成  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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