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事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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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莞 向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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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0072;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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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事责任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目前立法对董事义务体系规定不完善,董事对公司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规定也不全面。为此,应当加重损害赔偿责任在董事民事责任中的分量,拓宽董事应负赔偿责任的范围,在立法上要注意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规定的相互衔接,在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定上应区分对待,体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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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善管义务 忠实义务 损害赔偿责任 区分对待 责任的补偿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4)11-00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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