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形态与经济形态的历史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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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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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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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社会是一个进化、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又可以划分若干阶段。以社会形态为标志,可以划分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等阶段;以经济形态为标志,可以划分出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和未来的产品经济等阶段。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常识。在社会的进化发展中,人也逐步得到了完善,人的主体性也逐步得到了弘扬,这也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然而,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同人的主体发展阶段,其间具有何种关联呢?马克思有一段发人深思的精辟论述:每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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