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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01”法案与知识产权
摘    要:八十年代后期,由于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不断升级,也由于美国的巨额的外贸逆差,美国试图通过国内立法来挽救对外经济贸易的滑坡。因此,美国国会通过了《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并通过此法对原有的《1974年贸易法》第301节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了所谓的“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有:“一般301”、“超级301”和“特殊301”等六部分。其主要作用是:以保护美国“贸易协定权”和“消除外国政府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为由,通过加强美国政府在多、双边贸易谈判中的地位的办法,利用“301条款”这一手段来敲开外国市场的大门,为美国出口产品扫清道路,是直接为美国的经济利益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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