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九个部门改组或组建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九个国家局。国务院决定,对这些部门所属共211所学校,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3所、成人高等学校72所、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46所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