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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启事
摘    要:根据教育部[教发函(2010)5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10)144号]文件规定,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关 键 词: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启事  普通高等学校  湖南省  人民政府  本科层次  教育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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