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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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人事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3]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又据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四部门所发《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发[1982]42号)规定,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与国内退休、退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及副食品价格补贴、粮(煤)价补贴、企业职工的因工残废补助费以及由民政部门支付的残废金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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