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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抗诉案件提出“中止执行”建议切实可行
作者姓名:吴玉林  罗云明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吴玉林),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罗云明)
摘    要:200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暂缓执行的建议没有法律依据。”但笔者认为,

关 键 词:抗诉案件  “中止执行“  检察机关  法院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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