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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省直各单位:经省政府批准,现将《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差旅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二、本《办法》实施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按照

关 键 词:出差  机关事业单位  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  报销  交通费  住宿费  工作人员  差旅费  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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