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律化:一种需要加以辨析的立法主张--从伦理、道德之别的视角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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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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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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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江苏省"十五"社科规划重点课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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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德法律化作为我国法治进程中学界所持的一种立法主张,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进一步的辨析.由于作为伦理科学核心范畴的伦理和道德的区别,决定了在立法过程中伦理和道德与法律的不同关系伦理与法律之间存在着由此达彼的可能性,即伦理可以被法律化;道德和法律则根本不存在沟通的桥梁,从而道德不可能通过法的创制活动而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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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伦理 道德 道德法律化 |
文章编号: | 1007-8487(2004)01-0063-03 |
修稿时间: | 2003-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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