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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条例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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