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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关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更新,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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