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模式“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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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晓东.“义乌模式“的启示[J].中国保安,2005(11):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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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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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我国安全行业出现的一个新焦点——“义乌模式”引人注目。所谓“义乌模式”是指保安服务公司为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在公民与保安服务公司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由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护送公民财产的一种安全服务模式。据《文汇报》2005年2月1日专电:“义乌某服装公司的金老板到义“义乌模式”——保安服务公司安全护送新形式乌市区取到一笔巨款后,由义乌市保安服务公司4名全副武装的保安人员用警车将其安全护送到离市区24公里处的某地,客户当场付给保安服务公司酬金100元”。这就是义乌保安服务公司推出“镖局”服务项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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