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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枣阳市委对党员干部在节假日期间应遵守的纪律做出规定:1、各乡镇及市直单位不准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公款旅游、公费考察等活动;2、不准借节假日之名滥发实物、奖金;3、假日期间各单位公车一律封存,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公车私用;4、党员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期间不准出人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摸牌赌博、公款吃喝等活动;5、领导干部不准“推磨转圈”请吃请喝;6、领导干部不准以“出差”“考察’为名,公款吃、住、玩、购;7、领导干部假日开支的各项费用,不准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报销;8、领导干部不准在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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